公告受理116年度後備軍人緩逐召申請公告

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

人事室 / 張貼者 人事    


張貼日期: 2026-03-25 12:58:24  點閱:114


校長四款逐召:現職國民中小學校長---受理申請:民國115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。

緩召處理時限:

  • 公告:民國115年3月16日至4月15日。
  • 宣傳:民國115年3月16日至4月30日。
  • 受理申請:民國115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止。

應繳驗證件:

  • 初次申請:聘書授課時數表『行政人員要送』教師證、聘書、退伍令、授課時表等影本證件。
  • 緩召前延長時效上年度核准緩召有案:聘書、前次核准處理名冊影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