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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衛福部國健署製作之「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」中英文版圖卡各1份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訓導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6-08-28 16:11:36 點閱: 119 (305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表示,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,

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,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(包含加熱菸),

特製作旨揭圖卡,內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外觀辨識、差異比較及法律規定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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