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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受理115年度後備軍人緩逐召申請

類別:人事室 張貼者:幹事兼人事

張貼日期: 2025-03-14 12:58:04 點閱: 404 (81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校長四款逐召:現職國民中小學校長---受理申請:民國1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。

緩召處理時限:

  • 公告:民國114年3月16日至4月15日。
  • 宣傳:民國114年3月16日至4月30日。
  • 受理申請:民國114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止。

應繳驗證件:

  • 初次申請:聘書、授課時數表『行政人員要送』教師證、聘書、退伍令、授課時表等影本證件。
  • 緩召前延長時效上年度核准緩召有案:聘書、前次核准處理名冊影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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